关键证据的补强
在这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中,最致命的证据缺失在于张X虽能证明自己在工作中受伤,但对于各项赔偿费用的具体计算依据缺乏完整的书面材料支撑。比如,医疗费的票据存在部分缺失,停工留薪工资的计算没有明确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等。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律师戴丽萍接案后,采取了非常规的补强路径。戴丽萍首先前往张X工作的单位,调取张X的工资发放记录和考勤记录,以此来确定停工留薪工资的具体数额。同时,戴丽萍还联系张X就诊的医院,通过医院的系统查询并打印出完整的医疗费用清单,补充了缺失的医疗费证据。通过这些行动,戴丽萍发现了张X实际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准确的医疗费用明细,为后续的赔偿计算提供了关键信息。
程序策略的运用
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对方提交了对张X不利的证据,该证据显示张X在受伤后有一段时间未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请假。2024年X月X日,戴丽萍审查这份证据时发现,该证据的形成过程存在程序性问题。这份证据是由公司单方面制作,且没有张X的签字确认,不符合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8月12日,戴丽萍向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异议书》,并附上该条款。8月20日,仲裁委采纳了戴丽萍的意见,对该证据不予采信。戴丽萍在审查证据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对程序性问题的把控,维护了张X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的呈现
张X与戴丽萍律师见面后,案件于2024年3月1日立案。在仲裁过程中,戴丽萍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提交书面材料3份,张X本人到庭1次。2024年9月30日,调解书生效,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各项工伤保险相关赔偿共计145500元,款项分两期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且双方履行完毕后终止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从张X初次与戴丽萍见面到账户收到第一笔退款,共计210天。戴丽萍律师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其执业理念:“专业、诚信、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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