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卷宗里,一场抚养权纠纷格外引人注目。原告何X与被告马XX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马XX由马XX抚养。但何X认为马XX忙于事业,无暇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遂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马XX每月支付高额生活费。马XX则坚称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
此时,被告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顾丽媛律师介入了此案。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处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抚养权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深知,在抚养权纠纷中,单纯的诉讼对抗往往会让双方矛盾激化,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
顾丽媛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发现双方其实都深爱着孩子,只是在抚养方式和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于是,她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调解过程中,顾丽媛律师一方面向何X解释马XX虽然工作繁忙,但对孩子的关心并未减少,且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另一方面,她也向马XX强调了何X作为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的优势。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顾丽媛律师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马XX由马XX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XX负担;婚生女何XX由何X直接抚养,马XX每月支付抚养费;何X享有探望婚生子的权利。
这起案件虽然已经调解结案,但顾丽媛律师也提醒当事人,在后续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新的情况或问题,可随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她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场抚养权纠纷中找到了平衡点,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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