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袁某非法经营案中,被告人张XX、王XX、袁XX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本案的辩护人是朱建波律师,他是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朱建波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朱建波律师此次面对的案件有着复杂的情况。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袁XX、王XX、张XX为非法获利,在无危化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袁XX出资购买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王XX寻找客户,张XX负责运送及销售。根据审计,各被告人有不同数额的出资和销售金额。面对这样的指控,朱建波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
朱建波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前办理过诸如某国有银行副行长受贿案(正厅级)、金汇宜家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70亿元)等多起重大案件。在这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中,他提出了一些辩护意见,比如起诉书适用法律错误、经营物品是否为笑气证据不足、非法经营涉案数额证据不足以及应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判处等。然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XX、王XX、袁XX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对朱建波律师提出的这些辩护意见未予支持。
不过,在量刑方面,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张XX、袁XX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王XX当庭认罪,且被告人张XX、王XX、袁XX系坦白,张XX、袁XX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但被告人袁XX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假释,同时被告人袁XX和王XX有前科,在量刑时也予以考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王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袁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且不得假释。朱建波律师在这起案件中,虽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他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和负责态度,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和能力。未来,在更多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朱建波律师或许还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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