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美团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意外摔伤致锁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骑手所属公司为其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付了13854.54元医疗费和误工费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60000元伤残保险金和1080元鉴定费。骑手委托姜静律师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全额支付理赔款。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拒赔理由,包括主张保险权益已付给公司而非骑手个人、要求提供全部订单记录、不认可鉴定结论、拒绝承担鉴定费。第三人表示已将保险权益转让给骑手,自身无过错,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骑手能否直接主张保险金、十级伤残是否符合赔付条件、鉴定费是否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骑手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受伤的事实以及伤残鉴定报告,但缺失保险权益转让有效性的证据、完整订单记录等关键证据。姜静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确认保险权益转让有效,证明骑手作为实际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固定工伤及伤残证据,提交两份司法鉴定报告,证明构成十级伤残,符合保险合同赔付标准;明确理赔范围,依据保单规定,十级伤残对应的赔付比例,60000元伤残金是合理合法诉求;主张鉴定费是必要支出,属于为查明保险标的损失的必需费用,依法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保险公司对证据进行质证,质疑保险权益转让的有效性、鉴定结论的准确性等。姜静律师则通过详细阐述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回应,强调保险权益转让符合法律规定,鉴定报告是由专业机构作出,具有权威性。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姜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骑手受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判决保险公司限期支付保险理赔款共计6108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姜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确认权益转让的有效性,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固定关键事实证据,如工伤和伤残鉴定,为诉求提供坚实支撑;明确理赔范围和相关费用的合理性,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进行精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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