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工地冲突引发刑事风波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在XX县X工地,马XX与戚XX在作业时,因电线扯脱和史X1、史X2等人激烈争吵,随后冲突升级为肢体打斗,马XX和戚XX致使史X1受伤。经鉴定,史X1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
次日,马XX接到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一开始因为心里慌乱,没完整如实说清案件经过。3月23日,马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关在了昆明市XX区看守所。
案发后,马XX家属心急如焚,多方打听后找到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委托程隆银律师担任马XX的辩护律师。此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还建议法院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争议点一:马XX是否构成自首
马XX是经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的,但起初没有如实供述案件情况。马XX一方主张,虽然开始没说全,但后来配合调查,应认定有自首情节。而公诉机关认为,他开始没如实供述,不符合自首条件。法院查明,马XX后来逐渐配合调查,有认罪悔罪表现,但因初期未如实供述,不认定为自首,不过可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争议点二:马XX主观恶性大小
马XX一方强调,马XX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这次是因工地琐事临时起意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公诉机关则认为,造成他人轻伤二级,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法院经审理认定,马XX属初犯、偶犯,此次犯罪是因为工地日常琐事引发,主观恶性确实不大。
争议点三:赔偿谅解对量刑的影响
马XX及其家属有赔偿意愿,希望获得被害人谅解。程隆银律师积极联系被害人史X1及其家属,多次协商后,马XX、戚XX共同赔偿史X1人民币68000元,史X1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公诉机关认为,赔偿谅解可作为从轻情节,但不影响罪名认定。法院认定,赔偿并取得谅解有效弥补了犯罪造成的损害,社会危害性降低,应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偶犯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程隆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能看出,在遇到类似冲突时,一定要控制好情绪,避免冲动行事。如果不幸涉及刑事案件,要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对量刑会有很大帮助。
这起案件中,马XX最终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被监禁的后果,能回归社会重新生活。程隆银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这起案件中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制定出“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辩护策略。他本科的法学教育背景,也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准确运用法律条文。本案中,他积极协调双方矛盾,促成赔偿谅解,体现了他作为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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