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南京某某公司面对北京某某公司拖欠10多万元货款及配件款,多次催告无果时,陷入了维权的困境。公司虽手握合同,但对于如何有效追讨欠款、应对对方可能的抗辩,显得十分无助。此时,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介入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刘智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敏锐地意识到要从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入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南京某某公司的诉求。
2019年,南京某某公司与北京某某公司签订《机械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北京某某公司采购3台设备,总货款170多万元,同时南京某某公司需履行交钥匙前全部义务及保修责任。合同签订后,南京某某公司依约于2019年5月交付设备,7月设备经检验合格并完成验收。12月,北京某某公司又加购机械设备配套配件,产生配件款10多万元。然而,北京某某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起重机质保金10多万元及配件尾款7000多元拒不支付。
刘智律师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当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北京某某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仅提交书面答辩状进行抗辩。刘智律师针对其抗辩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开展维权工作。
在证据提交方面,刘智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材料入库验收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资金申请单及北京某某公司10多万元配件款支付记录。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存在配件买卖事实,且北京某某公司已实际履行部分付款义务,其抗辩案外人无权结算无事实依据,剩余7000多元配件尾款应予支付。
对于北京某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的违约行为,刘智律师指出其应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刘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有着丰富的经验。在面对对方的抗辩时,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准确地抓住关键要点,为南京某某公司争取合法权益。
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确认原告南京某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南京某某公司已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北京某某公司未足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同时,判令被告北京某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南京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合计10多万元,并以10多万元为基数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至此,原告南京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合法债权及违约金主张均获司法确认,其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刘智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严谨的维权策略,帮助南京某某公司成功解决了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体现了其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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