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多起刑事案件中实现量刑下调与不起诉

多起刑事案件中实现量刑下调与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7 · 1344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孟秀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620111171030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455438011
案例展示: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10多年来代理了民商事案件700多起,刑事辩护案件200多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为社会影响较大的悦华非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取得满意效果。
更多>
导读: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常面临量刑难下调、证据难拆解等问题。孟秀律师在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中,阐述从宽情节使量刑大幅降低;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案中,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最终让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多起刑事案件中实现量刑下调与不起诉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中,孟秀律师做出了反常规的举动,让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大幅下调,被告人获缓刑。这起案件中,货运司机为享受高速减免政策,多次变造检疫证明,涉案变造数量较大,公诉机关原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接手此案后,孟秀律师全面阅卷、梳理证据。要制定出有效的辩护方案,需要对这类案件的证据特点和法律适用有深入了解。孟秀律师从2011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这种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能围绕证件性质、变造数量、主观恶性、量刑情节等焦点制定辩护方案。

她提出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已全额补缴高速通行费、退缴违法所得、积极预缴罚金认罪悔罪态度明确,且变造目的仅为减免高速费,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为他人变造及未实际使用部分应在量刑时从轻考量。在庭审及认罪认罚环节,重点阐述这些从宽情节,最终法院充分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让史某某获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令人意外。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孟秀律师接收案卷后,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要发现证据中的矛盾点,通常需要有对复杂证据的分析能力和处理大量类似案件的经验。孟秀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等矛盾点,并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情绪紧张,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其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结合证据细节,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孟秀律师主动沟通并二次质证,强化辩护意见,还附上类案检索报告。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判了,但留下了一些痕迹。对于那些获得缓刑的当事人,他们得以回归正常生活,但曾经的犯罪经历或许会成为他们心中永远的警示。而那些被不起诉的当事人,虽然恢复了自由,但案件的影响可能还会在他们的生活中留下印记。孟秀律师的辩护工作虽然结束了,但这些案件所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仍值得我们去思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