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房子最后归谁
1.一方婚前买的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归该方,属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赠与,归登记方。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不论登记谁名下,都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
4.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也认定为共同财产,按上述原则分割。
二、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财产该如何分割
1.离婚时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婚后所得大多是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达成协议按协议办。
2.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3.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4.一方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5.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付出多的一方离婚时可请求补偿。
三、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不会有赔偿金
1.夫妻离婚不必然有赔偿金,一方想向另一方索赔,要符合法定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无过错方才有权索赔。
2.没有上述法定过错,离婚时通常不能主张赔偿。
3.索赔可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协议离婚也能在协议里约定赔偿。
4.主张赔偿得有证据,证明对方过错和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在探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房子最后归谁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房子是婚后共同还贷但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虽不能获得房屋产权,但可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获得补偿。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房产归属问题复杂多样,若你对房产分割的具体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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