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未成年人卷入诈骗案
2023年2月起,秦XX以江门市两处房屋为据点,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利用网关、光猫和固定电话为诈骗人员架设、维护设备。原审被告人张XX受雇于秦XX,负责其中一处据点的设备架设与维护,为诈骗人员远程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诈骗人员冒充“客服人员”,以注销网贷额度、消除不良征信等名义诱导被害人转账,期间共骗取5名被害人资金合计144万余元,其中张XX负责的设备关联涉案金额38万余元。案发后,秦XX、张XX被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及秦XX违法所得7万元,二人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争议焦点一: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秦XX上诉认为自己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悔罪,违法所得仅2万元且已退赔7万元,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原判量刑过重。
法院查明,秦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原审判决已据此对其作出从轻、减轻处罚和从宽处理。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未挽回的危害后果,原判量刑并无不当。因此,法院维持原判对秦XX的定罪量刑。
争议焦点二: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
一审法院责令秦XX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张XX与秦XX共同退赔部分被害人剩余损失。秦XX上诉称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非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
邓泳怡律师指出,XX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本案证据证实秦XX违法所得约7万元、张XX违法所得约3500元,原判认定二人退赔金额欠妥,应予纠正。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整体判决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法律建议
在涉及刑事案件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要重视其法定情节,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共同犯罪中的退赔问题,要明确退赔义务应根据非法获利数额来确定,避免承担不合理的退赔责任。
这起未成年人诈骗上诉案中,邓泳怡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成功为秦XX减轻了退赔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邓泳怡律师从业10多年,处理各类案件100余起,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她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她才能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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