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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刑事案获轻判,他是如何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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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249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陈俊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71047472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481029572
案例展示: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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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2月4日凌晨2点,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街头,一场冲突打破了夜的宁静。被告人蓝某某在路边对路过的蒙某、韦某等人吹口哨,引发了双方的争吵。随后,双方持械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在法律的框架内掀起了波澜。
3起刑事案获轻判,他是如何做到的?

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接手了被告人蒙某某的辩护工作。公诉机关最初以聚众斗殴罪对蒙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陈律师经过深入分析,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他指出,案件起因是蓝某某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蓝某某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陈律师还提出蒙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蒙某某犯聚众斗殴罪,但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无独有偶,陈俊全律师还办理了陈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202x年3月至4月,陈某某为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办理银行卡并提供刷脸验证,帮助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70000元,从中获利450元。案发后,陈某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2250元。陈律师积极为陈某某和相关部门沟通,提出陈某某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法定和酌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还有王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20xx年11月,王某某接受雇请,运送欲偷越国境的人员,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沟通,提出王某某属犯罪未遂、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从这几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诉讼中,找对律师很重要。普通人遇到刑事案件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收集证据、如实陈述事实。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主动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的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几起案件中,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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