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往往对最终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很多时候,当事人因未把握好开庭前的时间,导致诉求无法有效表达,使得案件审理陷入僵局。2018年执业的顾丽媛律师,凭借丰富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经验,深知开庭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顾丽媛律师在接到原告李XX的委托后,第一时间便全面梳理案件相关信息。
顾丽媛律师接案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2018年开始执业且已经手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的她,深知卷宗和证据的重要性,迅速申请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并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她详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家庭情况、婚姻状况以及财产情况等,为后续的调解和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为了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推动案件的顺利解决,顾丽媛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在2023年X月X日,顾丽媛律师向法院提出希望能够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请求,认为调解可以更高效、平和地解决双方的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院初步答复需要评估双方的调解意愿和实际情况。对此,顾丽媛律师补充理由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倡导调解解决的相关原则,并且本案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调解的可能性,进行调解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也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后续的生活。最终,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同意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顾丽媛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谈判经验,积极与被告方沟通协商。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被告阐明各项权益和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促进双方的理解和让步。经过多轮艰苦的谈判,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确定子女随被告吕XX生活,原告李XX支付生活费,承担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原告李XX享有探视权;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李XX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顾丽媛律师成功地为当事人高效解决了离婚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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