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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案罪名变更,重罪刑期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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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40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储博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120211031932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15696695
案例展示:3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以来,先后处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包含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等各类案件,运用法律、智慧、勇气、谋略和技巧,维护了委托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赢得当事人以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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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类案件往往错综复杂,罪名的认定和量刑的判定直接影响着事人的命运。储博刚律师曾办理的一起贷款诈骗案件,成功将罪名变更,让事人的刑期从五年以上降至一年以下,充分展现了专业辩护的力量。

2024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周X、MX明知韩X、程X等人无偿还能力,却承诺为他们办理大额银行贷款。他们通过伪造贷款申请人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办理未有实际经营业务的营业执照材料等方法,包装客户经济状况,采取零首付购车购房、伪造交易流水、低价购进车辆后高开汽车销售发票申请贷款金额等方式诈骗银行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了经济损失,还收取贷款服务、车辆再次抵押等费用牟利。韩X和程X分别向银行申请汽车分期贷款,放款成功后,因无力偿还贷款,车辆也因二次抵押无法找回,给银行造成了约30.2万元和24.5万元的直接损失。2025年4月,周X、MX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执行逮捕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MX原辩护律师告知家属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初步量刑建议为五年二个月,家属对此量刑无法接受,遂另行委托储博刚律师辩护。储博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当事人辩解。经综合研判,他认为MX涉案行为不符合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然而,辩护人介入时案件已移送法院,检察机关未认定MX认罪认罚情节,还将量刑建议调整为五年六个月。

庭审期间,储博刚律师紧扣案件定性与公诉人充分抗辩,坚持无罪辩护思路。他重点从三个层面展开辩护:一是认定被害人韩X、程X属于案件共犯;二是严格区分营利目的与非法占有目的;三是认定涉案二次抵押行为属于实行过限且MX并不知情。通过层层递进的辩护,力求依法纠正案件罪名定性。

最终,Q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MX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纠正了公诉机关指控的贷款诈骗罪罪名。MX被以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对于普通人而言,涉及金融贷款等复杂事务时,首先需要明确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陷入可能的法律风险。当面临法律指控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提供案件相关信息,以便律师能更好地为自己进行辩护。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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