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XX在2017年12月10日,明明没有购房能力,却通过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友邦经纪服务部,和高X、汪X夫妇签订了中介房地产买卖协议,要买他们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产。协议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XXX元,丁XX先在12月10日支付5000元定金,12月11日支付395000元,2017年12月29日前付清余款900000元。丁XX谎称自己会去办银行贷款,付了定金和400000元首付款后,就把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可她根本没去银行申请贷款,而是把房子多次抵押给别人借钱,用来还自己的欠款。之后,丁XX没付合同余款就跑了。经鉴定,这套涉案房产价值人民币XXX元。
另外,2017年间,丁XX为了办事方便,在张家港市找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丁XX提起公诉。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的施亚军律师为丁XX辩护。施律师提出了对合同诈骗数额认定的意见,还指出丁XX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要数罪并罚。不过,法院采纳了施律师提出的丁XX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丁XX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法院责令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
这个案子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购房能力和信用状况,别轻易相信对方的口头承诺。签合同的时候,条款要仔细看清楚,对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更要明确约定。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施亚军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和公司诉讼等领域经验丰富。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起案件中,施律师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为丁XX争取到了酌情从轻处罚的机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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