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海城市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猥亵儿童案件。被告人赵XX在自家厕所内,对一名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实施了两次猥亵行为,而被害人还存在轻度智力缺陷。这样的案件,无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震动,也让被告人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制裁。
在这个时候,李吉强律师接受了委托,为被告人赵XX进行辩护。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面对这样一起社会关注度高、性质恶劣的案件,辩护工作充满了挑战。
在案件审理中,李吉强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首先关注到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这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关于坦白的认定,可依法从轻处罚。为何他能敏锐地抓住这一要点呢?这源于他在长期办案中养成的对细节的极致追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
此外,他还指出被告人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被告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这一观点也成为了辩护的重要支撑。李吉强律师深耕刑事领域,对各类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他明白在量刑时需要全面考虑被告人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李吉强律师积极推动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庭的和解。在他的努力下,被告人家属于2025年4月29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书面谅解。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他的沟通协调能力,更展现了他“化解矛盾”的执业理念。
在法庭上,李吉强律师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排除非法证据。他还重点突出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为法院量刑提供充分依据。
海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XX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考虑到他具备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理。最终,被告人赵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这一判决在法定刑幅度内对被告人作出了较轻判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李吉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始终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精准、务实、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他深知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工具,更是平衡利益的尺度。在办案过程中,他坚持“铭责于心,服务于法”,既要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
未来,李吉强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砥砺前行,用法律的温度温暖人心,用法律的力量捍卫正义,不辜负每一个家属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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