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名下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2年10月到2024年5月,他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还是从别人那进货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多,获利2万。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他提起公诉。起初,张某觉得自己有证,问题不大,没太把这事当回事。
可真到被起诉,张某慌了。他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一窍不通,内心极度焦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尝试跟检察院沟通也没结果,反而更担心自己会被重判,天天愁得睡不着觉,反复想不通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后来,张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杨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杨子兴律师接手后,马上开始梳理案件。他多次会见张某,了解案件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和认罪态度,还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在梳理材料时,杨律师发现张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这是一个被张某自己忽略的关键细节,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围绕这个细节,杨律师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他指导张某退缴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到公安机关,还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杨律师则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张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双方围绕这些情节展开激烈交锋。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杨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听到判决结果,张某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有问题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争取自首情节。第二,积极退赃退赔,预缴罚金,展现悔罪诚意。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便涉嫌犯罪,只要积极配合、有悔罪表现,也可能获得从轻处罚。遇到法律难题别慌,专业律师能帮你找到转机。在这个案子里,杨子兴律师精准把握自首等关键情节,推动张某悔罪,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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