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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销纠纷:律师精准抗辩核减超330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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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649人看过
消费权益专业律师 单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8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231070835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29645317
案例展示: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单楷律师自执业以来便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处理;近年来,单楷律师为数十家大型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法律顾问服务,同时承办了多起标的额过亿元的民商事诉讼案件。服务的客户主要包括: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居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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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5月9日,山西某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与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陆X签订经销合作及货物管理协议,山西公司授权云南公司为“健胃宽胸丸”“萘普生注射液”在云南省线下诊所、单体药房渠道的独家经销商,严禁跨区域销售及未经许可网络销售,陆X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之后双方又签订购销合同,山西公司供应药品合计总价款252400元。
药品经销纠纷:律师精准抗辩核减超330万赔偿

然而,山西公司称云南公司存在跨区域窜货、在京东/拼多多等平台违规网售行为,自行回收违约药品31206盒,支出费用166万余元。于是,山西公司诉请解除协议,要求云南公司支付回收费用、违约金379万余元、律师费等合计556万余元,陆X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等。

云南公司委托单楷律师代理此案。庭审中,单楷律师提出核心抗辩。他指出云南公司并非案涉合同实际履行方,不应承担责任;山西公司回收药品未按协议提前3日通知,程序违规;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显失公平,约定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属于格式条款应调整;原告回收药品渠道存疑,涉嫌虚假诉讼,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单楷律师仔细研究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发现原告诉请的违约金畸高。他在庭审中紧扣这一规则,向法院详细阐述违约金过高的不合理性。同时,他通过对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的分析,厘清了合同履行主体,明确了云南公司的合同主体边界,避免其承担额外责任。此外,针对原告回收药品的程序瑕疵和证据合理性,单楷律师也提出了质疑,动摇了原告诉求的基础。

最终,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云南公司存在违约,但采纳了单楷律师关于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将原告诉请的379万余元违约金酌情调减至49万余元,按回收损失的30%计算。法院驳回了原告解除合同的诉求,因为协议期限已届满。最终判决云南公司支付回收费用、违约金、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共计226万余元,陆X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原诉请556万余元,最终判决仅支持226万余元,核减赔偿金额超330万元。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签订商业合同时,首先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在发生纠纷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处理问题。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合理的抗辩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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