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而当此类纠纷牵涉出刑事犯罪时,当事人往往会陷入复杂的法律困境。本案中,羽绒某科技公司(原告A)与羽绒制品公司(被告A)的买卖合同纠纷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被告A以涉嫌员工伪造公章刑事犯罪为由,要求驳回起诉或中止审理,这使得案件变得复杂起来。黄蓉律师作为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这场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在职务行为举证与责任认定方面,黄蓉律师收集了【第三人A】的身份证明、双方业务对接记录、发货签收记录等证据。【第三人A】作为被告A的厂长,与原告接洽发货、对账等事宜,黄蓉律师通过这些证据成功举证证明这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就其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付款责任,从而成功锁定了赔偿责任主体。
其次,针对被告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驳回起诉的抗辩,黄蓉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举证证明员工伪造公章与本案买卖合同纠纷非同一法律关系,刑事犯罪不影响本案民事责任的认定。这一抗辩成功说服法院继续审理本案,避免了委托人的民事权益因刑事程序而拖延实现。
再者,黄蓉律师收集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出库码单、增值税发票、微信对账记录、被告付款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这些证据证明了原告已按约交货、双方对欠款金额进行对账且被告予以认可的事实,反驳了被告“未收到货物”的抗辩,使得法院对原告主张的欠款金额予以全部认定。
最后,黄蓉律师依据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被告支付欠付货款的逾期利息,明确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起算时间为起诉之日。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蓉律师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追回了全部欠付货款及利息,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债权。
黄蓉律师不仅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她还担任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在企业合规领域也有深入研究,其主导研发的法律产品在2023扬州企业合规法律产品最佳实践大赛中荣获金奖。此外,她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与行业建设,担任多个社会职务。在面对复杂的法律案件时,像黄蓉律师这样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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