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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买保险后生病理赔,保险公司却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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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560人看过
交通保险索赔专业律师 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01055593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991606273
案例展示:6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魏宪合律师,现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西安市长安区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某故意杀人案在其辩护后,二审由死刑改判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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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1岁的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满心期待能拿到保险金,结果保险公司却以他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理赔还解除了合同。这可把冯X某急坏了,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买保险后生病理赔,保险公司却拒赔

冯X某购买保险后,生活一直波澜不惊。然而,疾病却突然降临,脑梗死等疾病让他的身体遭受重创,被鉴定为高度残疾。此时,保险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却以他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并解除了合同。冯X某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认为自己并没有恶意隐瞒,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中,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坚称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根本无法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对冯X某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投保时已经61岁,高血压在这个年龄段是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存在恶意隐瞒的情况。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宪合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自然不服这个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双方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没办法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了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也无法确定是冯X某本人操作。冯X某投保时正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的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该承担保险责任。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这个案子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代理。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累计办理案件超2000多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服务。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投保人进行详细的健康询问,不能仅仅因为投保人存在一些常见疾病就轻易拒赔。投保人也应该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但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询问义务,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他深知保险公司在询问义务履行方面的重要性,所以在法庭上能够有理有据地为冯X某辩护。他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正是因为他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够在面对保险公司强大的辩护团队时,依然为冯X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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