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民委员会(下称“村集体”)在2013年通过公开竞投,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用于开发建设。之后,A企业联合B企业(项目运营主体)与村集体补签了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15年,租金分期递增。同时,合同明确规定,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
自2021年起,A、B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但两家企业仍未足额支付。面对这种情况,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诉求包括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滞纳金、占用费等。
律师的核心论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租方提出了抗辩理由。他们称,由于疫情导致经营困难,且已补足租金,所以不存在根本违约。
崔易蓬律师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引用法规: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中“逾期6个月未付租即视为自动违约”的条款。
2.分点论证:
违约事实认定: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即不可逆转。这意味着,两家企业在疫情前就已经出现了违约行为,不能以疫情作为借口逃避责任。
补缴款项不影响违约认定:承租方虽在诉讼中补缴部分款项,但这并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他们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村集体的损失,不能因为后期的补缴而掩盖之前的违约事实。
尊重合同约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即没收押金、返还租赁物,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当予以尊重。
3.最终法律结论:两家企业的行为构成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村集体依据合同约定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时即告解除。因此,村集体有权要求收回租赁物、没收押金,并要求承租方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滞纳金、占用费等。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如下:
1.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
2.承租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
3.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XX万元归村集体所有。
4.承租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分段计算至2022年4月8日止)。
5.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土地租赁行业,许多企业存在错误认知,认为可以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或者在出现违约行为后,通过后期补缴款项就能逃避责任。然而,本案确立了明确的裁判规则: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案例对用人单位(承租方)具有警示作用,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避免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和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出租方)来说,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崔易蓬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调取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大量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法律定性方面,他精准把握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则,准确引用法律法规,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庭审策略上,他针对承租方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约定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是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崔易蓬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村集体收回租赁地块,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再次证明了专业律师在解决复杂法律问题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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