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与冯XX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就凸显了这些痛点。原告XX公司认为XX区仲裁委关于被告各项工伤待遇计算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认定缺乏事实依据且与法相悖,双方争议较大。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被告冯XX委托了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
李斌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他深耕商事合同、物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秉持“诚信执业、专业高效、客户至上”的理念。此次面对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李斌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
庭审中,原告XX公司提出诸多主张。一是认为被告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住院小结与初次鉴定结论里显示的病情不一致,且鉴定时未通知原告参加,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不应予以认定;二是主张应按照被告月工资4000元计算工伤保险待遇,而非仲裁委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三是认为被告不存在停工停薪事实,仲裁认定的停工留薪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针对原告的主张,李斌律师协助被告冯XX进行答辩。对于鉴定结论问题,指出该鉴定报告系委托第三方鉴定,原告应向鉴定机构主张权利或申请撤销鉴定结论;对于工资计算标准,反驳原告仅以发放的4000元工资主张全部工资的说法,认为双方工资是根据承包工作量完成情况统一结算,且4000元低于同期行业标准。在证据方面,李斌律师让被告提交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审核表,证明应按此缴费工资计算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最终审理认定,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且审理期间放弃重新鉴定,应视为怠于行使权利,认可鉴定结论;原告主张被告月工资4000元不符合常理,按被告提交的缴费工资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并无不当;调整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并确定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数额。
李斌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从事实和法律角度为被告进行有力辩护。他熟悉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案件核心要点,针对原告的主张一一进行反驳,为被告争取到合理的赔偿。李斌律师不仅注重法律效果,还兼顾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其专业能力在这起案件中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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