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某法院的二审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张烜墚律师正站在辩护席上,与检察官展开激烈交锋。他眼神坚定,言辞犀利,据理力争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为被告人李某的无罪辩护竭尽全力。
张烜墚,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任检察官5年,这段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模式有着深入的了解。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后,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了10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
就拿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来说,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李某均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可适用缓刑,一审法院也判决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多数律师都认为翻案无望,但张烜墚却不这么看。
接案后,他详细查阅聊天记录,纸张在他手中摩挲,发出沙沙的声响,每一页都承载着案件的关键信息。他还认真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他首先做的就是坚定当事人上诉的决心,让李某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在上诉策略上,张烜墚展现出了高超的智慧。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这一策略看似简单,实则是他多年经验的积累和对法律条文深入理解的体现。
深度阅卷时,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当发现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情况时,他立即提交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这种对证据的严谨态度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源于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积累的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在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时,张烜墚反复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他的语速不紧不慢,条理清晰,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
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更是严谨有力。主观上,他指出李某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基于赵X承诺的20万元构成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赵X偷拍隐私视频的违法行为,李某有权主张侵权赔偿,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客观上,李某的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为防止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他的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据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眼圈泛红,为改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烜墚首创的“捕前辩护”概念,更是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一大创举。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结合自己的辩护经验以及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在2021年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张烜墚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
张烜墚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主张通过深入细致的研判案件,制定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在面对一些“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或者人情案、关系案时,他敢于亮剑,敢于斗争,敢于直言,敢于碰硬。他认为,只要有道理,只要做的是正义的事,就不用害怕,面对不公平不正义,该出手就出手。
在张烜墚看来,刑事辩护不仅是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更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坚定信念,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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