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案当事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路口超速超越同向电动三轮车时,电动三轮车左转,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严重后果。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已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没有赔偿谅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很可能被刑事拘留,后续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面临刑事处罚、留下案底、影响工作与家庭的重大风险。而近年来,交通类刑事案件有收紧、从严的趋势,当事人的处境十分危急。
此时,曹頔繁律师介入了这起案件。曹頔繁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是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50件,其中刑事领域案件100余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辩护工作一开始,曹頔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他及时和办案警官沟通,阐述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理由,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当事人避免了刑事拘留的不利局面。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頔繁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他逐一核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问题、当事人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发现本案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从重处罚情节,属于过失犯罪、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曹頔繁律师全程指导并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近亲属开展沟通协商。他耐心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顺利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这为案件从宽处理奠定了关键基础。
曹頔繁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和检察官多次沟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他重点阐述了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论证本案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并且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最终召开了听证会,对案件的处理进行了听证。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当事人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获谅解、无严重违法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成功实现了无罪化处理,当事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无犯罪记录,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交通肇事类案件中的具体适用。在交通类刑事案件收紧、从严的当下,取得这样的不起诉结果实属不易,也充分展现了曹頔繁律师在交通肇事罪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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