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一场涉及“中国新歌声”系列明星演唱会的合同诈骗案悄然展开。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被指控的核心事实是,2017年4月底,他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161万元。虽然后来周X陆续归还了145万元,但他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周X及其家属心急如焚,在这紧要关头,他们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贾琦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贾琦律师发现,在涉案的“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而且在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基于这些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他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贾琦律师的辩护为什么管用呢?因为他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把案件中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精准识别出来,结合周X积极退赔、作用地位次要等关键量刑情节进行辩护,有理有据。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贾琦律师的意见。判决认定被告人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法院采纳了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最终,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这个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在涉及合同交易时,要明确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避免因误解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第二,一旦涉嫌犯罪,积极退赔是一个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要及时采取行动。
在这个案子里,贾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紧扣案件核心要件,为当事人周X大幅降低了刑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琦律师自2017年起就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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