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已签,且当事人钟某还在协议上签了字,这在一般人看来,想要推翻协议、重新争取合理赔偿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证据缺失的困境仿佛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然而,朱佳嫣律师接案后,却找到了一条非常规的补强路径。
20XX年X月XX日,钟某在某有限公司的欺骗下,误以为自己伤情无大碍,签署了工伤赔偿协议。事后他发现自己有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款远高于公司赔付金额。绝望的钟某找到朱佳嫣律师,焦急地询问协议能否推翻、公道能否讨回。朱佳嫣律师没有轻易承诺,而是进行了冷静且深入的专业剖析。
她敏锐地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某不知晓自身伤残等级的重要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该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但朱佳嫣律师深知,此类纠纷并非简单的合同争议,其核心是工伤损害赔偿。如果直接起诉撤销协议,可能会陷入漫长的拉锯战。
朱佳嫣律师熟悉劳动纠纷的程序规则,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她采取了非常规策略。她创造性地提出了“仲裁转诉讼”的策略:先申请劳动仲裁,在拿到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主张赔偿。这一策略巧妙地规避了程序风险,直接将案件引入诉讼程序,为当事人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按照常规的普通代理方式,可能会直接选择起诉撤销协议,这样就很可能错失最佳的维权时机,陷入繁琐的法律程序中。而朱佳嫣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改变了维权路径,大大提高了效率。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公司支付钟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0000元,公司已支付100000元,余款140000元于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
从朱佳嫣律师接案到案件调解结案,整个过程高效推进。从当事人钟某第一次找到朱佳嫣律师,到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达成调解协议,仅用了较短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朱佳嫣律师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当事人无需多次奔波于各个法律程序之间,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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