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18年8月,马XX通过微信和东滨XX职工刘X商量,花15000元买一辆大众志俊二手车,刘X说运费大概1700-1800元,由马XX承担。马XX把钱转给刘X指定账户后,车运到西宁,物流公司却让马XX交4800元运费提车,他觉得运费太高没提。之后马XX找刘X要车辆行驶证,刘X说要等马XX签好买卖协议寄回,才去车管所领手续寄给他。双方僵持不下,马XX多次起诉,最终将王XX、李X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车款及利息。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车辆是否交付问题
王XX、李X认为车辆交给运输公司就完成交付,运费高是马XX与运输公司的事,和他们无关。马XX因运费高拒绝提车,不能成为返还购车款的理由。但法院查明,运输费用比预计高出166.67%,占购车款32%,超出马XX预期。物流公司由东滨XX选定,东滨XX没提前告知运费重大变化,影响了马XX的判断,所以东滨XX要担责。
车辆手续未提供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王XX、李X称因工作流程,要马XX先签买卖协议才给车辆手续,且手续是附随义务,不影响合同履行和过户。法院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车辆转移登记需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重要材料,东滨XX没提供这些,导致车辆无法过户、正常上路,马XX购车目的无法实现。王XX、李X避免纠纷的解释不合理,法院不予支持。
车辆贬值责任承担问题
王XX、李X主张车辆交易近两年贬值严重,是马XX原因造成,不应由他们返还购车款。但法院认为,他们没证据证明车辆贬值,且东滨XX在合同中有过错,所以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整体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提供车辆手续,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马XX解除合同的主张。因东滨XX未清算就注销,王XX、李X作为股东要对马XX的损失担责。最终判决王XX、李X支付马XX购车款15000元及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建议
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运费、车辆手续交付时间等重要事项。遇到运费大幅变动或对方不按约定提供手续的情况,要及时沟通并保留证据,必要时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案件启示与律师风采
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最终支持马XX拿回购车款及利息,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尹艳华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她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处理过各种复杂法律问题。在这起案件里,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准确抓住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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