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作为一家建筑装饰门窗企业,与被告B签订多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小区门窗等制作安装工程。然而施工过程中,被告B长期拖欠工程款,还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甚至反诉原告A使用不合格材料、工期延误等。这让原告A陷入了极为不利的局面,面临着返还超付款、支付违约金等诉求,胜诉希望渺茫。
此时,来自安徽安庆的梅鹏律师接受了原告A的委托。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执业5年来,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梅鹏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申请法院对已完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这一举措至关重要,因为双方对于工程量存在较大争议,而通过司法鉴定能够客观地确定已完工程价款,解决了案件核心问题。这就为后续索要工程款提供了坚实的依据。针对被告B的反诉,梅鹏律师精心准备证据。他提交了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监理确认资料、微信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材料变更经被告B同意、工程质量合格、工期延误系被告B付款违约导致。成功地推翻了被告B的虚假反诉主张,让被告B违约在先的事实浮出水面。
在庭审过程中,梅鹏律师精准适用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向法院阐明被告B单方解约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意见,确认案涉合同于起诉状送达之日解除,判决被告B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支付高额违约金,驳回被告B全部反诉请求,全面支持了原告A的诉求,为原告A彻底了结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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