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XX从2019年开始就受王XX雇佣,干着吊顶、木工、瓦工这些活儿。俩人就口头说了说劳务内容和报酬标准,连个书面劳务合同都没签。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突然断了,他直接摔了下来。这一摔可严重了,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前后住了两次院。后来经过司法鉴定,他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的事儿商量了好多次,一直没谈拢。韩XX一气之下,把王XX告到了永清县人民法院,要求王XX赔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一共158062.1元,还得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韩XX觉得,他和王XX是雇佣关系,他干活时因为王XX提供的施工工具不安全才受伤,王XX作为雇主,没尽到安全保障和管理义务,就得负全部责任。
可王XX不这么想。他在一审答辩时提出了好几个抗辩理由。他觉得韩XX自己操作有过错,和别人一起踩脚手架同一木板才导致架子断的,韩XX没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得自己担一部分责任。他还说韩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标准太高,和当地实际收入水平不相符,而且韩XX出院没多久就上班了,实际误工天数根本没200天。另外,王XX说自己给韩XX垫付了42000元医疗费,但韩XX只承认37000元,他还说要拿出证据证明实际垫付金额。他甚至还觉得韩XX的伤不全是这次施工事故造成的,和他其他意外也有关系,应该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扣掉60%的损失。
王XX不服一审判决,又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他上诉的理由主要是一审认定的垫付金额不对,实际是42000元;韩XX的伤情和这次事故不是唯一因果关系,一审没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一审认定的误工费、护理费标准太高,得调低。韩XX则觉得一审法院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王XX的上诉理由没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这时候,王芳律师介入了。王芳律师有着丰富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就有600多件,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案件。她仔细研究了这个案子,发现关键在于证据。对于王XX垫付金额的问题,王芳律师指导韩XX团队仔细梳理相关证据。在二审中,王XX拿出了录音、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新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明他实际垫付了42000元。而对于王XX主张韩XX伤情和其他意外有关,王芳律师指出他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他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关于责任比例、损失计算标准与总额的认定,纠正了王XX实际垫付金额为42000元,改判王XX赔偿韩XX93590元。这起案子给咱们提了个醒,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在劳务关系中都得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得靠证据说话。
第一,雇主一定要给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工具,尽到安全保障和管理义务,不然出了事要担责。
第二,雇员自己也要注意安全,干活时得谨慎,别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受伤。
第三,发生纠纷后,双方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记录、垫付费用凭证等,这样在打官司时才能有底气。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在劳务关系里,大家都得依法行事,遇到问题用法律武器解决。只要证据充分、合理合法,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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