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叫曾惠媛,虽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凭借独特的优势在行政及民商事领域崭露头角。她拥有温州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和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这种系统的法学学习让她构建起全面的法学知识框架,具备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而她在法院、检察院、公证处等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经历,更是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证据认定标准。
曾惠媛律师的核心壁垒在于她既懂理论又有实践,能够将两者完美结合。在处理案件时,她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这一优势在她代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原告梁某某在水库溢洪道右侧区域擅自修建蓄水池、蓄肥池等,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曾惠媛律师作为执法局的委托代理人,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了清晰的代理思路。
在这起案件中,曾惠媛律师的“高光时刻”在于她对原告各项抗辩意见的有力回应。针对原告提出的水库管理范围未办理物权确权证书、未设立界桩,无法认定其行为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的问题,她提交了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制作的《XX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案件勘验详图》等证据,明确证实原告的违法建设区域位于水库校核洪水位范围内,管理范围界定合法有效。这一举措打破了原告试图以管理范围不明确来逃避处罚的框架。
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她准确指出原告的行为直接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局依据该条例作出处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幅度适当。这精准的定性让原告的法律适用错误抗辩不攻自破。
在执法程序方面,她详细陈述执法局依法履行了各项法定程序,相关法律文书均依法送达,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一系列操作让原告在程序违法方面的抗辩也失去了依据。
从战术层面看,曾惠媛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成功赢得了这场诉讼,维护了执法部门的合法行政行为。而从战略层面来讲,这起案件的胜诉明确了水库管理范围划定与土地确权的法律边界,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治理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对保护公益水利设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曾惠媛律师始终秉持“亲办案件,尽职负责”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聚焦当事人核心诉求。她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在已经发生的纠纷中胜诉,还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合同审查、纠纷预防与化解等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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