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安市的一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尘埃落定后,伤者T某拿到了26万余元的赔偿款,这笔赔偿款犹如一场及时雨,解决了她的医疗费用与生活保障难题。而这背后,离不开王梦静律师的努力。
王梦静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自2022年开始在江苏天帆律师事务所执业。江苏天帆律师事务所是淮安本地大所,王梦静作为律所主办律师,依托团队协作优势,构建了全流程服务体系。她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企业破产重组、婚姻家事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其在合同相关案件上占比约70%。
在T某与ZX、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王梦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XX年X月XX日,被告ZX驾驶小型汽车与原告T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T某多处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经交警认定,ZX负事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A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T某先后两次住院治疗,产生巨额医疗费用,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A公司和第三人B公司垫付了部分费用,但A公司对T某因内固定装置断裂产生的二次治疗费用提出异议,拒绝承担相关赔偿。
王梦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出核心争议难点。一是保险公司抗辩二次治疗与交通事故无关联性,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二是护理费存在期限超鉴定天数、部分时段标准较高的问题;三是保险公司主张扣除10%非医保用药。
针对这些难点,王梦静律师制定了“证据夯实+法理辨析+精准核算”的三维维权策略。她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整理关键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护理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住院费用清单等,构建完整证据链。在法理辨析方面,她深入研究《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把握赔偿项目核算标准。对于二次治疗费用争议,她明确内固定装置植入是交通事故受伤后的必要治疗措施,断裂发生在治疗延续期间,且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系外力等其她原因导致,因果关系并未中断;针对护理费争议,结合当事人年龄、伤情严重程度、实际住院治疗需求等,论证超鉴定护理期的合理性,同时说明部分时段高护理标准的实际依据;针对非医保用药抗辩,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相关用药非必要,不应随意扣除。
庭审中,王梦静律师从容展开辩驳。她清晰阐述二次治疗与交通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提交完整的治疗记录与医嘱证明,有力驳斥保险公司的关联性抗辩;针对护理费争议,逐一核对护理费发票与住院时段,结合康复科24小时护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说明费用标准的客观性,同时认可法院对不合理部分的调整建议;坚决反对扣除非医保用药,强调医疗费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应以医嘱和票据为依据,保险公司的抗辩无事实与法律支撑。
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梦静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赔偿诉求。
王梦静律师深知法律规则的严谨性,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职业克制。她明白每一个案件都是复杂人性的体现,需要在法律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她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法律行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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