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和陈XX的故事要从2014年4月说起。当时陈XX资金困难,向黄XX借了8万元,并当场出具了《借条》,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2%,但借条上未书面载明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后,黄XX多次找陈XX催讨,可陈XX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这一拖就是将近十年。黄XX心急如焚,却又不知该怎么办。他担心借条时间久了会不会失去法律效力,也不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自己的钱。
在朋友的推荐下,黄XX找到了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处理过超百余件案件,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陈律师接过借条,仔细查看后,发现虽然借条未明确借款期限和利息,但借款事实清晰。他迅速聚焦《借条》这一核心债权凭证,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开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为了维护黄XX的合法权益,陈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陈XX一次性偿还借款8万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同时要求陈XX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然而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
庭审中,陈昆伟律师胸有成竹。他提交了《借条》、原被告身份信息等证据,清晰地梳理了借款事实,明确了债权主张的合法依据。他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充分论证了原告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陈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黄XX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若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陈XX负担。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陈昆伟律师还处理过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2016年至2018年,陈XX为他人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后来债务人未履约,贷款公司申请仲裁,2021年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已将名下厦门市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法院。
第三人林XX、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庭审中,原告主张案涉房产以100万元低价转让,系恶意避债;两被告辩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223万元,且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案涉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已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房产买卖协议》、转账凭证、中介费收据等完整证据链佐证;备案合同100万元系为办理过户申报所用,非实际交易价,原告自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案涉交易价未低于市场价格,不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第三人购房时对被告债务情况不知情,系善意受让;原告无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一年已知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且被告该抗辩与第三人无关。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产交易存在两份合同,实际成交价为223万元,第三人已支付全款及中介费。原告未申请房产市价评估,且自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案涉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最终,法院采纳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贷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80元由原告承担。
通过这两个案例,咱们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第一,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要尽量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关键信息。即便没有书面约定利息,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第二,遇到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拖延,以免错过诉讼时效。第三,在房产交易等重大交易中,要保留好相关的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咱们不要慌乱,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陈昆伟律师寻求帮助。陈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相信只要咱们运用好法律武器,就能在纠纷中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