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由于业务需求,他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还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他仅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既没促成实际业务,也未从中获利,后来还把留存信息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他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他提起了公诉。甲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帮他的律师。这时,他找到了赵骄虎律师。赵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经验十分丰富。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甲主张购买信息是经营需要,但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所以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就要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来,而甲涉案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这就构成了犯罪。而且,涉案信息数量过多,前期赵律师争取不起诉并未获得支持。
面对这样的困境,赵律师没有放弃。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重点聚焦在“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上。他多次与法院沟通,强调甲的悔罪表现。在法庭上,赵律师据理力争,详细阐述这些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他指出,甲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积极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没有获利还及时删除了信息,说明他有悔悟之心。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甲的这些情节,对他适用了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这个结果让甲松了一口气,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他的影响。
接下来,咱们再看看另一起危险驾驶的案例。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甲X在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下,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当他行驶至镇江市XX区某路口附近,发现前方有酒驾检查点,竟倒车逃跑,还把车横向停在机动车道后下车逃至人行道,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他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
同年9月24日,甲X被取保候审。11月,镇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甲X同样找到了赵骄虎律师为他辩护。
赵律师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他指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而且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这些意见有效推动了法院对甲X从轻、从宽处理,最终甲X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在企业经营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一定要合法合规,避免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二是一旦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时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三是遇到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不要心存侥幸,积极面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争取从轻处理。
这两起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要遵守规则。遇到问题不要慌张,积极面对,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寻求咨询,他作为“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始终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竭力争取最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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