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明律师毕业于九江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逾200件,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他还担任九江市中治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参与行业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在王泽明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龚X作为实际施工人,参与了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八个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工程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王泽明律师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及总包方主张权利。他系统梳理此前系列案件形成的证据,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庭审中,面对各被告的抗辩,王泽明律师有理有据地进行反驳。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判决各被告向龚X支付相应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
另一起因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A公司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起诉要求确认其中标资格或赔偿损失。王泽明律师作为被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紧扣招标文件文义,精准界定业绩要求,强调程序正当,捍卫专家会审结论的效力。他驳斥A公司的损失索赔,厘清法律责任边界,指出C公司与本案争议无涉。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王泽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避免了客户B公司的巨额经济损失。
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里,委托人龚X与陈X、付XX就投资本金返还、收益分配产生分歧。王泽明律师深入梳理案件材料,发现三方虽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但曾签署《合伙人委托付款协议》,为确认合伙关系奠定基础。他重点提交了由三方共同委托出具的《账务整理报告书》作为关键证据。法院采纳了该报告的证据效力,确认了合伙关系及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判决被告陈X向原告龚X支付其超额收取的工程款。
王泽明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法律知识与商业洞察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前瞻性、可落地的法律建议。他深知法律规则的严谨性和复杂性,在处理案件时,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被当事人的情绪或利益诱惑所左右。他明白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才能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王泽明律师将继续坚守法律底线,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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