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交通事故车损理赔遇阻,终获全额赔偿解难题

交通事故车损理赔遇阻,终获全额赔偿解难题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9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俊联-李娟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1411763463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60201539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成立于2020年6月4日,律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景七路1937号。 正所谓专业见长、专业取胜,俊联业务能力见长于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法律领域。未来也将以专业立所,目标定位于专业强所,致力于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俊联秉承专业的律师执业能力立信于心、忠于委托。求法律之公,勤勉尽责,仗
更多>
导读:薛先生因交通事故车损理赔与XX公司产生纠纷,一审胜诉后XX公司上诉。天津李娟娟律师介入,凭借专业能力和经验,使二审维持原判,薛先生获全额赔偿。

薛先生遭遇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他向XX公司申请保险理赔,然而XX公司对车损金额等提出异议,双方陷入纠纷一审虽判决薛先生胜诉,但XX公司不服上诉,薛先生陷入了再次面临不利判决的绝望处境。此时,薛先生委托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她还是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荣获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案件中,第一个争议焦点是薛先生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虽然保单记载被保险人为天津市XX厂,车辆登记车主也是该厂,但该厂出具声明,认可薛先生是实际车主且享有理赔权益。李娟娟律师敏锐地抓住这一关键,指出此权利让与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成功让法院认定薛先生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为后续索赔奠定了基础。

对于车辆损失,XX公司认为评估金额过高且扣减残值数额过低,还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质量鉴定。李娟娟律师指出,车损评估是法院依法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的,XX公司没有直接充分的证据推翻该评估结论。而且XX公司在申请重新评估时未一并提出因果关系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也未提出,再次申请既不合理又超出法定期限。最终,法院采信了李娟娟律师的观点,认定车辆损失为313700元。

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李娟娟律师凭借一审时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辩护思路,让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XX公司虽上诉,但没有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最终上诉请求被驳回。薛先生成功获得车辆损失、施救费、医疗费共计316241元的赔偿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