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李X收到一审败诉判决书,他承租的位于济南市XX区的商铺,因三楼房屋渗水导致店内装修装饰及物品受损,可一审法院却认定街道办事处不存在侵权行为。李X不服,决定上诉。
梳理法条,明确责任
杨蕾律师接手此案,她在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杨蕾仔细研究《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文,逐字逐句分析其中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方管理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她发现,无论基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义务还是租赁合同的义务,街道办事处均有对案涉房屋及设施进行管理的法定责任。
挖掘细节,论证过错
杨蕾从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入手,发现其仅进行寒潮防范提醒,未采取实际防范措施,也未对水管上冻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同时,案涉房屋三楼洗手间未设置符合规范的地漏排水系统,这一结构性缺陷也是导致房屋被淹的重要原因。杨蕾将这些细节整理成论据,论证街道办事处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胜诉,挽回损失
二审开庭时,杨蕾依据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详细的证据,清晰阐述街道办事处的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杨蕾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判决街道办事处在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赔偿李X装饰装修及物品损失202691元、营业损失214600元。
杨蕾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每一分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证明了她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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