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来律师作为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他就接手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凭借专业能力为企业成功维权。
案件背景与委托
某德州XX公司与某河北建筑公司于2022年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德州XX公司承包澜XX住宅小区车库顶板防水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德州XX公司按约施工并完成任务。20XX年XX月XX日,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但河北建筑公司仅支付40000元,剩余工程款经多次催告拒不支付,严重影响德州XX公司正常经营。德州XX公司为维护权益,委托张志来律师提起诉讼。
精准确定诉讼请求
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厘清案件核心争议。他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诉讼请求。一方面,他考虑到企业的核心诉求是追回工程款本金及补偿逾期付款的损失,所以拟定了要求河北建筑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自20XX年X月X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的诉求。另一方面,他将案件受理费的承担也列入诉求中,确保诉求合法、明确且具有实操性,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完善证据收集与整理
张志来律师围绕合同成立、工程施工、结算确认、欠款事实等核心要点开展工作。他全面收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证据。在收集过程中,他仔细核对每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例如,对于工程量确认单,他确认其签字盖章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然后,他对这些证据进行专业梳理和整合,按照合同签订、施工履行、结算确认的顺序排列,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庭审,这些证据也能让法院对案件事实形成清晰、准确的认定。
应对缺席审理
在法院于2025年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河北建筑公司经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张志来律师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缺席审理的程序规则,当庭有序举证。他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说明案涉工程的合同签订、施工履行、结算确认及工程款拖欠的全过程。同时,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结算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他精准把控诉讼节奏,推动法院高效完成案件审理。
胜诉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河北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明确迟延履行的利息责任。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实现完全胜诉,企业的合法债权得到司法强制力保障。张志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最大化维护了企业权益,彰显了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办案能力和高效维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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