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XX最近可愁坏了。2023年8月,他入职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担任区域经理,本想着好好干一番事业,没想到公司一直不跟他签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也不给足额发放,社保更是没交。靳XX心里憋屈,申请劳动仲裁却被驳回了,这可把他急坏了。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朋友给他推荐了周耀东律师,说这位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在劳动争议案件上经验丰富,办过不少类似的案子。
靳XX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赶紧委托周律师代理案件。可到了法庭上,公司也请了律师,还辩称靳XX是劳务派遣人员,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这可给周律师出了个难题。
案件的背景就是靳XX入职生物科技公司后,遭遇了公司一系列不合法的行为。而他面临的困境十分棘手:公司不仅耍赖不承认劳动关系,还拿出了劳动外包协议和投保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道道难关,横在了靳XX维权的道路上。
周律师没有被困难吓倒。他开始了细致的破局工作。首先,他指导靳XX收集了入职登记表、新人入职手册、离职证明、工作邮件、银行流水等证据。这些证据就像是一把把钥匙,能打开劳动关系认定的大门。周律师这么做是因为,根据劳动关系认定规则,需要审查主体资格、管理从属关系、劳动报酬支付等核心事实。靳XX提交的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他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具备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从而为认定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周律师翻遍了靳XX能提供的所有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就是为了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经过法庭的审理,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公司限期支付靳XX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1321.84元、拖欠工资26416.55元、经济补偿金5300元,不过驳回了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靳XX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在职场上一定要留个心眼。第一,入职时一定要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凭证。第二,如果遇到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第三,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遇到问题不要退缩,积极维权就能得到公正的结果。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周耀东律师寻求咨询,这位专注民商事诉讼的律师有个习惯——面对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他总能从证据里找出破局点,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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