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7时30分,在国道218线路段,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清晨的宁静。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等雇工前往瓜地干活,途中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等人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各某某先后在尉犁县人民医院和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治疗,产生了不少费用。经鉴定,各某某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
然而,事故后的赔偿问题却让各某某犯了难。虽然路某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和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始终协商无果。在这种困境下,各某某找到了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刘晟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处理各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刘晟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面临着诸多难点。各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各某某的损失数额认定、保险赔偿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划分以及被告提出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等抗辩是否成立。为了突破这些难点,刘晟律师团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清晰证实了事故的真实性和各某某的损失情况。同时,他们精准驳斥了被告的抗辩理由,指出案涉乘车行为是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的附属行为,不属于“好意同乘”,且赔偿协议未涵盖全部损失,不能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晟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驳回了各某某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各某某成功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雇员在上下班或提供劳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且自身无责任时,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有)或侵权损害赔偿;第二,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固定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为索赔做好准备;第三,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抗辩及侵权人的免责主张,要委托专业律师精准驳斥,明确相关抗辩事由的适用边界。
这场索赔战的胜利,不仅为各某某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本文案例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提供,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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