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起因
2009年8月,原告XX与被告XX签订《不动产买卖协议书》,原告支付部分购房款后,被告交付房屋,但未办理过户。因被告为它人担保,房屋被抵押拍卖,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高额利息。吴震律师作为被告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面临着复杂的案件情况和原告的多项诉求。
案件精彩抗辩
庭审中,吴震律师提出有力答辩意见。它指出案涉房屋无法过户是多重原因导致,原告自身存在违约及过错,且主张解除合同已超诉讼时效,原告诉请的利息标准过高。它精准提出时效抗辩,促使法院严格审查权利行使期限;清晰划分双方过错,阐述原告明知抵押仍购买且未积极推进解押过户,存在明显过错。
案件完美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合同解除,被告返还购房款本金。但采纳了吴震律师部分抗辩意见,驳回原告多年高额利息主张,仅支持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还判令原告分担部分诉讼费用,显著减轻了委托人的法律责任。吴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案件之外收获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吴震律师在不动产交易纠纷方面的专业理解和应对能力,也展现了它兼顾法理与情理的办案风格。它凭借专业能力妥善处理长期复杂房产纠纷,稳定案件走向,实现了责任公平分担,维护了司法公平与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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