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其主要服务对象广泛,包括涉及各类刑事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上,侧重诉讼辩护,为当事人在法庭上争取合法权益。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价格出售30片获利。经检测,药片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XX成分。李宏瑞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查阅卷宗,聚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目标。通过深入分析,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制定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这些要点详细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另一起类似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是三无且含毒有害成分产品,仍通过网络销售。共购进6000粒,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获利29162元。经检测产品含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再次担任辩护人。他第一时间介入,查阅关键证据,梳理出被告人多项从宽处罚情节,确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策略。庭审中,阐述从宽理由和缓刑适用条件,与法官充分交流。法院审理后采纳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置涉案产品。
多类案件成果
除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李宏瑞律师在其他刑事案件中也成果显著。在不起诉/撤案类案件中,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附条件不起诉,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处理。在不予逮捕类案件方面,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缓刑类案件如申某故意伤害案、刘某诈骗案等10起,助力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从轻减轻类案件包括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让当事人获得更轻的刑罚。重大突破类案件中,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车某诈骗案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仍获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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