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田X驾车时超越D驾驶的车辆,引发ABCD四人不满。四人驾车截停田X,A持刀、BC持斧头将田X包围殴打,D未下车。A捅刺田X颈部致其死亡。20XX年,ABC三人被抓获,以故意伤害罪立案,D列为证人。这时,山西太原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细致阅卷找疑点
常洁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投入到细致的阅卷工作中。她坐在办公桌前,逐页翻看卷宗,用红笔在关键处做标记,眼神专注而坚定。经过反复梳理,她发现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不应只作为证人。同时,ABC三人的行为也存在诸多疑点。
关键证据定性质
常洁律师进一步审查证据,从凶器、打击部位等细节入手。她仔细研究凶器照片,分析刀具和斧头在造成致命伤中的作用。又结合现场勘查报告,确认三人打击的是田X头颈部等要害部位,且打击力度大。她还关注到案发后三人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综合这些证据,常洁律师认为ABC三人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护成功获正义
常洁律师将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过研究,采纳了她的意见,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进入审判阶段,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凭借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挖掘,让这起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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