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罗冰霜律师正专注地研究着一份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记录着她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却隐藏着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罗冰霜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专业,自2013年开始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5000件。她在婚姻家事、民商事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而此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是她在民商事领域专业能力的一次展现。
案件中,原告周XX与被告姚XX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了购房款,被告也交付了房屋,但协议约定的过户期限届满后,被告及第三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办理过户。被告辩称其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建房补充协议》以房抵债内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应属无效,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第三人则称被告无权处分房屋,涉案房屋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且因“两证合一”政策及国有资产性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罗冰霜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她仔细研究了每一份证据,从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到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协议,再到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和租赁情况,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她发现,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房抵债价格高于拍卖价,未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适用当时法律应认定为有效;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协议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原告已付清购房款,被告出具《说明书》确认转让,第三人租赁房屋并支付租金,应视为知晓并认可该买卖协议。
在庭审中,罗冰霜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她指出,案涉房屋已于2012年办理房产证,具备合法交易要件,第三人多次向县政府请示办理过户手续,原告要求被告及第三人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请求应得到支持。她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姚XX、第三人雷波县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周XX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手续。
罗冰霜律师表示,她的执业理念是做一个有温度、宽度、深度、高度的律师,不以打官司为目的,为当事人全力以赴。在这起案件中,她不仅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她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只有用心去对待每一个案件,才能真正做到为当事人负责。
如今,罗冰霜律师不仅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还担任着多个协会和社会职务。她积极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和宜宾市交通广播“律师在线”栏目,不时向媒体就社会热点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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