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民领域
田百川是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1年7月正式执业以来,深耕民事、刑事法律实务领域。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其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个人以及涉及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相关主体。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也能为当事人提供非诉解决方案。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在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田百川担任其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期间发生冲突,杨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杨XX报警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构成聚众斗殴罪。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准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地位、量刑情节,为未成年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田百川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参与案件全过程,确认其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庭审中,田百川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在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受法院指定担任其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约5690元。2023年9月14日,赵XX在准备拆卸电动车电瓶时被发现并控制。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如何结合被告人的年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田百川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赵XX,了解其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发现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结合本案事实,田百川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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