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安市的一场交通事故赔偿案尘埃落定后,伤者T某拿到了26万余元的合理赔偿,生活迎来了转机。这场胜利的背后,是王梦静律师的不懈努力。
王梦静毕业于苏州大学,2022年开始在江苏天帆律师事务所执业。短短几年,她已承办案件逾700件,在淮安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崭露头角。作为律所主办律师,她依托团队协作,构建了全流程服务体系,这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
在T某与ZX、A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王梦静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20XX年X月XX日,被告ZX驾车与T某的电动自行车碰撞,T某多处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经交警认定ZX负全责。T某受伤后两次住院,累计164天,产生巨额医疗费用,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A公司垫付部分费用后,对T某因内固定装置断裂产生的二次治疗费用提出异议,双方协商无果。
王梦静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出核心争议难点。保险公司抗辩二次治疗与事故无关联,拒绝承担费用;护理费存在期限超鉴定天数、部分时段标准较高的问题;还主张扣除10%非医保用药。
针对这些难点,王梦静制定了“证据夯实+法理辨析+精准核算”的三维维权策略。她指导当事人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在法理辨析方面,她深入研究《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准把握赔偿项目核算标准。对于二次治疗费用,她明确内固定植入是必要治疗措施,断裂发生在治疗延续期间,且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系其他原因导致;对于护理费,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论证超鉴定护理期的合理性;对于非医保用药,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用药非必要。
庭审中,王梦静从容辩驳。她清晰阐述二次治疗与事故的因果关系,提交完整治疗记录与医嘱证明;针对护理费争议,逐一核对发票与住院时段,结合康复科实际情况说明费用标准;坚决反对扣除非医保用药,强调医疗费应以医嘱和票据为依据。
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王梦静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A公司赔偿T某损失,支付第三人B公司垫付款,承担案件受理费与鉴定费主要部分。法院认定T某二次治疗费用应纳入赔偿范围,支持护理费,驳回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用药的主张。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王梦静律师深知法律规则的边界,她在复杂的案件中保持冷静,用证据和法理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她明白法律不仅是条文的堆砌,更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具。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以专业和良知,为更多人解决法律难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