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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赌资与借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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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9 · 15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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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X起诉被告翟X,称双方是朋友关系,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翟X多次向其借款,累计金额达115万余元,且未归还。刘X据此诉请翟X返还借款、支付利息及律师费,并由翟X承担诉讼费。刘X提交了借条、银行交易流水作为证据,主张依据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翟X应履行还款义务。

被告A面临着诸多不利事实。首先,其在无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销售国家管制药品,且销售金额巨大,这在法律层面已经构成了较为严重的违法事实。从证据方面看,涉案的线上销售记录、资金往来明细等都明确指向被告A的违法行为,几乎没有证据缺口。

冯剑律师作为被告A的辩护人,选择从法定从轻情节方向切入。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冯律师提出被告A具有立功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如实坦白、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完成涉案药品无害化处置、履行公益诉讼公开道歉义务等从轻情节。对于销售金额巨大这一指控,冯律师认为不能单纯以金额来衡量罪责,应综合考虑被告A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一份关于肉毒素产品的鉴定报告,用以证明该产品为国家未经批准上市的管制药品。冯律师对此进行了质证。他指出,虽然鉴定报告显示产品未经批准,但被告A并非专业的药品鉴定人员,其主观上可能并不完全清楚该产品的法律性质。而且,鉴定报告的取样过程和鉴定方法存在一定的瑕疵,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可能性。此外,被告A在销售过程中并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这一点也应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采纳了冯剑律师的部分观点。法院经全面开庭审理,查清全案犯罪事实、公益诉讼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罪责大小、全案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一审生效判决。全案所有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法院严格区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额、参与程度,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采纳全案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包括当事人立功情节、全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如实坦白、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完成涉案药品无害化处置、履行公益诉讼公开道歉义务等全部辩护相关从轻情节。首要主犯被告A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被告人,结合各自涉案情节,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成功适用缓刑,无需入狱服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事项依法判决,全部涉案人员按要求履行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承担违禁药品无害化处置费用;全案已退缴、追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全部扣押涉案药品、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处置。

从该案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全面挖掘法定从轻情节,如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以此对冲指控中的不利因素;二是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细致审查,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瑕疵,削弱证据的证明力;三是强调被告人的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在量刑时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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