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机械公司由原公司更名,承继其债权债务。双方签六十余份合同,原告供货后被告尚欠七十余万元货款。被告辩称未对账且原告无权主张原合同货款。黄蓉律师代理原告参与诉讼。
二、律师价值呈现
一是举证认定债权主体资格,收集关键证据反驳被告抗辩;二是全面梳理合同及货款账目,提供详实欠款依据;三是协商退货扣减损失,推动案件高效审理;四是正确主张利息,获法院采纳,维护原告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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