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原告园艺公司与被告万X于2023年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由原告为被告供应园艺植物,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订货及对账,未签书面合同。原告依约供货,经对账被告尚欠156594元货款。对账后,原告多次催款无果,被告拖延推诿,严重侵害了公司合法权益。于是原告委托云南匠诚律师团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望能追回欠款。张云顺、杨艳、阿贵忠三位律师所属的团队迅速介入,开启了维权之路。
案件结果
本案开庭时,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被依法缺席审理。匠诚律所的代理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法院认定这些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本案关联,予以采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56594元及相应资金使用费,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目前判决已生效,原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整个过程中,律师们凭借专业知识和努力,为这一结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之外的收获
此案不仅是成功追回货款,更凸显了匠诚律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办案风格。像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核心证据,规避了无书面合同的法律风险;精准适用法律,明确合理的诉讼请求,保障了原告权益;高效推进诉讼程序,降低了原告维权成本。同时,他们及时向原告反馈进展,解答疑问,提供专业建议,让原告在维权路上有了明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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