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六盘水。他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与企业等。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他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对每一起案件都兢兢业业地分析法律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策略。
典型案例
在“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已达成赔偿协议再诉被驳回案”中,陈军李律师代理被告AXX。原告BXX、C某、DXX、EXX与被告AXX系亲戚关系。2019年6月16日,AXX好意搭乘F某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F某死亡。经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起诉AXX,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诉讼费。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沟通,了解事故经过、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以及《证明》签订背景,确认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同时,他重点收集并核实《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调取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核查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
基于这些工作,陈军李律师制定了核心辩护思路。一是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证明》,AXX无再行赔偿义务;二是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请求法院核实;三是主张原告方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呈现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最终,法院认为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原告方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判决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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