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起开始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主要客户包含企业与个人。在工作方式上,侧重诉讼业务,尤其是刑事诉讼领域。执业以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是重点。她带领团队办理的刑事案件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既包括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等重大疑难案件,也涉及普通民生小案。
刑事经济犯罪辩护
在马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及骗取贷款罪一案中,马X作为两家工贸公司负责人,被指控在2017年7月至2022年1月,为家居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达673XXXX4678.62元,税额66XXXX.885元,且发票均已抵扣税款;2020年10月21日,支付开票费让董X从某木业公司为家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XXX元,税额129856.2元,发票已认证抵扣。同时,2017年7月25日,马X以工贸公司名义,通过伪造虚假财务报表等方式,在某银行滨州分行骗取贷款300万元,后续多次借新还旧,2021年3月贷款到期未还,尚欠本金300万元。
尹艳华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详细梳理案卷,会见当事人核实情况后,提出核心辩护意见: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因为涉案木材收购业务真实,开票金额与实际收购量相符,且国家税款未损失;马X不构成骗取贷款罪,其不存在伪造财务报表行为,贷款材料在银行人员指导下完成,银行未被欺骗,且马X提供了足额担保并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取得谅解,应属民事纠纷。此外,律师团队还收集提交了家居公司出口货物杨木含量核算报告等关键证据。
最终,法院将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税额进行调整,部分发票金额去除,认定该部分税额为457万元;虽未完全采纳骗取贷款罪的无罪辩护意见,但认可马X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的情节。马X最终被判处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相较于指控情况有了明显从轻的结果。
网络犯罪辩护
2023年3月,多名涉案人员商议开发赌博应用软件用于网络赌博,李X受公司负责人安排,作为核心技术开发人员参与开发了“XXXX”赌博APP。2023年4月,该APP上架运营,经审计,4月18日至6月26日期间,平台内参赌人数达1485人,入账金额2400多万元,出账金额2300多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网络开设赌场犯罪。2023年6月,李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其家属委托尹艳华律师担任辩护人。
尹艳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制定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提出,李X的行为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非开设赌场罪;李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李X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构成坦白;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虽未采纳李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意见,但采纳了其他核心辩护观点,认定李X系从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协助侦破案件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李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成功免于实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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