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20XX年X月左右,个体工商户余X在未经“白xx康”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王敏利品牌殿内招待酒酒瓶瓶盖26000个,非法获利8840元。20XX年X月XX日,余X主动到XX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次日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取保候审。之后,XX县公安局以余X涉嫌此罪向XX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这起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因涉及知名白酒品牌,有一定社会影响。
办案过程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敏利律师全面介入。他第一时间阅卷,并与余X深入沟通,了解生产环节、获利情况和认罪态度。王敏利律师认为余X主观恶性较小,违法所得有限,且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于是,王敏利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辩护意见,从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等角度,论证对余X作不起诉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积极协助余X完成违法所得退缴工作。
案件结果
XX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虽认为余X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但鉴于余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余X不起诉。这一结果让余X免于刑事追责,也体现了王敏利律师精准的辩护能力。
案件之外
通过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王敏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水平,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他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王敏利律师始终秉持“善行天下、众智博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也让更多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愿意寻求他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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