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
曲延波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其主要服务刑事领域,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
受贿罪辩护案
某公职人员曹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曹某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公安消防大队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曲延波律师担任曹某的代理人,针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提出曹某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庭审认罪态度好且有悔罪表现,案发后积极退缴赃款25万元等辩护意见,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对辩护律师的全部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25万元予以追缴,剩余犯罪所得继续追缴。这一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从轻处罚,避免了更重的刑罚。
强奸罪辩护案
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高某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多项证据。曲延波律师接受高某委托后,确定无罪辩护思路。在庭审中,提出被害人系自愿、事前系被害人主动联系、被害人未及时报警、陈述可信度存疑、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虽仍认定高某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对证据审查和程序正义的严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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